公司动态 公示公告 关于征集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及任家坪 停车场充电站项目合作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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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及任家坪 停车场充电站项目合作方的公告
时间:2023-11-03 浏览:462次 分享到:

绵阳市汇泽投资有限公司在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及任家坪停车场具备良好的汽车充电场地资源,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同时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停车场充电站建设意向合作方。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停车场充电站项目分别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老县城地震遗址停车场、任家坪停车场。其中北川地震遗址停车场现有车位500个,无箱式变压器;任家坪停车场现有车位200个,500KVA箱式变压器一座。

二、合作方式

征集方将位于绵阳市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及任家坪停车场充电站项目对外公开征集合作方,由征集方提供项目场地,合作方自行投资建设达到能正常经营条件的设施设备,对项目进行日常运营管理,自负盈亏,并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三、合作内容

1.北川地震遗址停车场合作方需投资新建一座800KVA箱式变压器,新增5个120KW快速充电桩,同时满足10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任家坪停车场合作方需投资建设3个120KW快速充电桩,同时满足6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

2.合作方充电站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得少于130万元。资金投入的期限为双方合同签定的一年内,投资金额以第三方出具的该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报告金额为准。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从充电站项目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10年。

五、征集方收益收取底价

征集方按照充电服务费收益(用户实际支付的充电费用扣除应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费、第三方支付手续费用)的20%作为合作收益的底价。

六、合作收益的支付

合作收益按年度支付,合作方将该充电站项目每年的收益,在每合同年度届满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

七、合作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3年以上(含3年)的企业法人或下属分支机构;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同时具备新能源等相关业务;

3.具备新能源行业一年以上的经营管理经验;

4.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需交纳人民币13万元(投资金额的10%)保证金;

5.本次征集合作方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作方须接受或承诺以下事项

1.合作期内,合作方应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充电站项目,若合作方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由合作方自行承担,与征集方无关。合作方只能自行经营,不得转包、分包或转委托。若发生上述行为,征集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并不给予合作方任何补偿。

2.合作期内,如遇因政府政策要求,需要对充电站进行大型维修、技术改造的,合作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进行维修改造,产生的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如合作方不配合或不按要求进行维修改造的,征集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并承担由此给征集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因合作方原因进行大型维修、技术改造的,产生的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且在升级改造过程中须经征集方书面同意。如征集方收到合作方维修、改造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未答复、或不同意但未说明理由的,视为征集方同意。

3.合作方应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充电站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合作方承诺在合作期内对充电站内的设施、设备等均按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管理、维护和维修,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合作期满后,如征集方继续征集合作方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合作权;如征集方不再继续征集合作方的,合作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投资的设施设备。

八、参与方式

(一)意向合作方报名及资格审核

1.本公告在绵阳日报、市国资委官网、公司官网等平台公开征集合作方,公告期为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意向合作方应在公告期内,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下属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意向合作方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意向合作方须将上述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提供,查询时间应在意向合作方提交报名材料前3个工作日内);

(3)具有充电站行业一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的证明(提供合作协议、场地租赁协议或自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2.征集方在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审核,并将不合格的意向合作方资格审核结果书面告知。

九、遴选方式

1.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合作方时,按公告的底价与意向合作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公告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合作方时,则采用正向多次报价方式,以每年保底收益底价为竞价起始价,加价幅度为1%/次或1%整数倍/次,最高报价者为最终合作方。

3.依据以上程序确定的最终合作方须在被确认为最终合作方后20个工作日内与征集方签订《合作协议》。

4.最终合作方报名时交纳的人民币13万元保证金,在双方签定《合作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最终合作方确定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约或者毁约的,13万元保证金不退还;未能成功合作的意向合作方报名时所交纳的13万元保证金,在确定最终合作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其他事项

1.申报资料报送至我公司投资发展部(地址:绵阳市北川县曲山镇农村信用社旁边二楼)报名。联系人:全鑫,联系电话:17790355580。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2.上述公告仅用于本次征集项目合作方。

 

                                   绵阳市汇泽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